二、投標人資質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類似工程業績,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人員要求: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并在有效期內),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財務狀況表; 4.業績要求:自2017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3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金額在600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市政道路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掃描件加蓋公章) 備注:(1)竣工驗收完畢的工程業績,時間以驗收報告(證明)時間為準,須同時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掃描件;(2)在建的工程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同時提供合同原件、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 5.信譽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3年)投標人社會信譽自查承諾(蓋公司公章);投標人在報名時需提供當日“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本單位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網頁截圖。以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成員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體視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人應對屬于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失信被執行人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6.本次招標不接書及本人身份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 (6)財務狀況表; (7)業績證明資料; (8)社會信譽自查承諾及報名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本單位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網頁截圖(如為聯合體,應雙方提供); (9)投標人信息登記表,格式自擬,含投標人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