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備至少1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是指與本項類似的監控系統集成建設項目,需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的關鍵頁,關鍵頁必須包括:合同名稱、采購內容、合同簽訂日期和雙方簽字蓋章頁等。合同或框架合同均以簽署日期為準);
(3)如為制造商應答,提供相關承諾函(承諾應答產品為應答人制造);如為代理商應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權書。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應答,否則均將被否決,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應答。
(4)如是代理商還需提供原廠商的營業執照;
(5)具有良好的資金和財務狀況;
(6)具有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譽;
(7)投標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應答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近三年未列入中國移動或新疆移動負面行為供應商名單中(與本項目采購內容相關的產品類別);
(8)本項目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