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具有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憑證)。
2.2 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
2.3 投標人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
2.4 投標人具備國家電監委頒發的四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施工資質。
2.5 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
2.6 項目經理兩名均具有機電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三類人員”B類證書;至少配備兩名專職安全員且具備“三類人員”C類證書。
2.7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應答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2.8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