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具有法人資格,或為依法登記的非法人組織。具有有效的“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對于未進行“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的,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投標人為非營利法人或特別法人的,應具有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供上述證件的掃描件。
2.2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材料或網上稅務系統查詢能顯示其為一般納稅人的頁面截屏掃描件,或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掃描件。
2.3投標人應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4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承諾書》的格式對本項目農民工工資保障進行承諾。
2.5投標人須具備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單項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且發票開具時間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類似項目業績累計金額在780萬元及以上,類似項目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室分集成施工項目。
備注:(1)投標人已獲得中國移動供應商信息核查登記表的,需提供《中國移動施工類供應商信息核查登記表》中的表6(表6上傳Excel版本即可),不在統計中的業績不予認可;
(2) 若投標人未獲得中國移動供應商信息核查登記表的,需提應提供如下證明材料掃描件:
a.合同(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為準)簽署日期應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單項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且發票開具時間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提供合同關鍵頁原件的掃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額頁(標的物的單價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結算總金額必須體現)、合同簽字蓋章頁、采購內容頁;
b.與上述合同或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相對應的全量發票掃描件,業績金額統一以發票總金額為準;
c.一個框架合同及對應的所有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算一個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不計算業績);
d.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業績不能互用;
e.非框架(單項)合同及與之對應的發票掃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單項)合同證明材料的不納入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范圍,未提供發票掃描件的業績不計算該發票金額;
框架合同、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及與之對應的發票掃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的不納入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范圍,未提供發票掃描件的業績不計算該發票金額。
f.合同或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等業績資料排序需與《近年來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表》業績列表順序一致。投標人填報的業績信息,如存在數據錯誤或數據重復、業績信息與證明材料不匹配、證明材料缺漏、證明材料錯亂排序、證明材料涉及到的評標相關信息不清晰致無法辨認等情況,可能會影響評標委員會準確評分。
g.若合同或訂單或審計定案表或結算單據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購范圍內的服務,請投標人將本次采購范圍內的服務金額從合同中摘錄出來,并填寫到《近年來類似項目業績統計表》中。未能區分投標產品和其他產品的不納入統計范圍。
h.以上所有業績證明材料原件攜帶至開標現場并由評審委員會核查,未提供原件的業績不予認可。
2.6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最近三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向前推算)發生拖欠農民工或員工工資的訴訟、仲裁的案件,或發生因拖欠工資被列入政府有關部門失信黑名單情形的;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或破產清算、財產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認定存在串標、騙取中標、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內被暫?;蛉∠稑速Y格的,被認定存在串通投標、騙取中選、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因違反招標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 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規定(修訂)》須禁止合作的。
2.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關系的公司,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供應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東,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投標人關聯關系等情況申報表,同時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商事主體信息最新查詢結果(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人代表、股東信息等信息)的截屏圖片。
2.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轉包。提供非聯合體投標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包承諾函,格式見招標文件。
以上資格要求所須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