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基礎云平臺租用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本項目概況
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基礎云平臺(以下簡稱基礎云平臺)租用是水電工程數字
化管控平臺開發項目的支撐項目,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采用云架構設計,基礎云平臺以
租用商用基礎設施云的方式,為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提供 IaaS 層服務,以支撐水電工
程數字化管控平臺的開發與運行。
2.1.2 所支撐項目概況
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開發是國家電投集團公司科研項目《水電廠數字化建設與管
理研究》的子項目,《水電廠數字化建設與管理研究》項目課題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為實施
主體,以五強溪擴機工程為依托實施。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開發項目主要內容為運用
先進的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術、地理信息系統 GIS 技術、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
大數據等多種信息化技術手段,研究水電工程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交接的全生
命期數字化管理方法,研發一套符合水電站工程管理現狀、滿足建設管理需求的基于 BIM
的水電數字化工程管控平臺,并在平臺移交前提供全面的運行維護管理服務。
2.2 項目工期
本項目計劃工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 年,基礎云平臺租用期預計為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實際開始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2.3 項目條件
2.3.1 辦公地點:本項目設置兩處辦公地點:湖南省長沙市五凌公司本部和五強溪擴機工程現場,發包人提供滿足項目開展的辦公場所等基本條件,其他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包含在投標文件項目總價中。
2.3.2 項目實施中承包人人員食宿、差旅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并包含在投標文件報價與合同總價中。
2.4 對外交通
五強溪水電站擴機工程對外交通條件較好,省道 S227 在電站下游 1.7km 處的沅水大橋
穿過;左岸沿省道 S227 可經漆河鎮至常德市,右岸沿省道 S227 向南可至官莊鎮,在官莊轉
高速 G56 或國道 G319 至長沙市。
2.5 招標范圍
本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詳見本標書第七章):
2.5.1 基礎云平臺規劃與設計。
2.5.2 基于商用基礎設施云部署基礎資源并進行專屬化或私有化,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基礎資源租賃服務。
2.5.3 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基礎資源云平臺的運維服務。
2.6 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承包人承擔的工程項目
2.6.1 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開發。
2.6.2 五強溪擴機工地 5G 移動及工業互聯網建設。
2.7 本合同承包人與其他相關承包人的工作界面
2.7.1 與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開發的工作界面
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采用云架構,其中基礎設施云平臺由本項目提供工程管控平臺所必須的物理資源,包括計算、存儲、網絡、操作系統及中間件。具體技術銜接問題及安全邊界防護等問題將在設計聯絡會進行協商明確。水電工程數字化管控平臺開發過程中涉及雙方聯合調試的工作均包含在雙方現場服務費中,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聯合調試,若由于聯合調試導致項目工期滯后的,由調試責任方承擔損失。
2.7.2 與五強溪擴機工地 5G 移動及工業互聯網建設的工作界面
實現工程管控平臺與各系統之間的數據交互,工程管控平臺架設在本項目的基礎云平臺上,基礎云平臺應明確實現與工程管控平臺的數據交互必須的網絡資源,由五強溪擴機工地
5G 移動及工業互聯網建設項目提供相應的網絡資源,雙發共同實現網絡連接。
建設過程中涉及雙方聯合調試的工作均包含在雙方現場服務費中,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聯合調試,若由于聯合調試導致項目工期滯后的,由調試責任方承擔損失。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提供法人授權證明文件)和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注冊資金人民幣 2000 萬元以上。
3.2 資質要求:
3.2.1 投標人(含投標人母公司或所屬子公司)應持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3.2.2 投標人(含投標人母公司或所屬子公司)應通過 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
認證。
3.2.3 投標人(含投標人母公司或所屬子公司)應通過 ISO 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3.3 業績要求:3 年內至少具有 3 個及以上類似項目業績(要求提供最終用戶證明材料,包含合同價格、應用情況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
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項目經理
3.5.1 投標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高級)證書。
3.5.2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社保機構蓋章的最近半年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5.3 應有 3 年以上類似項目工作經歷,近 3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項目(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
3.6 質量保證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項目設計、建設與運維質量。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 其他
3.8.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8.2 投標人應無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記錄,無不良訴訟記錄,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或不能提法人授權證明文件的;
(2)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
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在國家權威機構或部門信息管理平臺【《人民法院公告網》、《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等】被曝光為失信執行人或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單位;
(4)被責令停業的、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5)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
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
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招標文件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