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本項目允許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設計資質的單位獨立投標,也可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且聯合體成員只能為兩家,其中一家為設計單位、另一家為施工單位。聯合體雙方必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協議中應明確聯合體牽頭單位、有明確分工、有相互承擔連帶責任等條款。聯合體成員任何一方的資質和業績均可作為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4.資格審查方式
資格后審。
5.合同價款支付
本工程無預付款,中標人須提交履約保函。招標人至項目全部完工時累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40%,中標人不得以資金問題為由停止工程建設,否則將按照履約保函約定的要求承擔支付賠償責任,直至合同被取消。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本項目只發售電子版招標文件,請潛在投標人于本招標公告有效期限內,即2020年1月3日08時30分起至2020年1月10日17時30分止,登錄 (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