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須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2000萬元以上類似項目業績。
2.2 須具備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標準,如不具備相關資質可聯合有相關資質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
2.3 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4 須承諾針對本項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投標人承諾函中承諾)。
2.5 須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為制造商投標,提供相關制造商資格聲明;如為代理商投標,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權書。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標,否則均將被否決,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投標。
2.6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項目同時投標。
2.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東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的。
2.8 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