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2 本次招標只接受制造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和制造商為不同法人實體的視為代理投標,但投標人為母公司,制造商為子公司的視為制造商投標。
2.3 投標人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包含與本次投標產品功能相同的相關產品信息。
2.4 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如果注冊資本為外幣,按照中國銀行在文件遞交當日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成等值人民幣。
2.5 投標人應提供制造商2017年度和2018年度經外部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
2.6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產品的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凍結且影響其后續履約的,破產狀態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投標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2.7 報名代理人需提供企業法人針對本次集中采購報名的授權代理委托書。
2.8 投標廠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9 投標人可參加其中一個或者幾個標段的投標,報名標段必須包括該標段全部典型配置的產品(且各典型配置產品僅能單一方案投標),只提供其中部分典型配置產品的投標將不被接受。
2.10 對本期投標的低端路由器和低端交換機產品的同質化要求如下:
針對送檢的投標產品,依據招標人確定的低端路由器和低端交換機產品同質化判定原則進行同質化判定,同質化判定及處理原則詳見招標公告附件2。
2.11 投標人需獲得中國移動供應商信息核查登記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