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為資格后審,供應商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建筑行業(建筑)甲級設計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
2.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證書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投標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定時間為準),具有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合同建設面積不小于10萬平方米的產業園或園區辦公樓類業績。
4.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5.投標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商業信譽,最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行為。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次投標;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6.投標人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應提供由合法審計機構審計的近兩年(2017年度、2018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無不良財務記錄(注冊會計師發表的必須為標準無保留意見)。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