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應答人須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對于已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應提供有關信息的最新查詢結果(至少包含企業基本信息、股東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
2.2應答人資質:
施工資質: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 或 輸變電工程(原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同時具有國家能源局核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以上資質(含四級)(資質內容需包含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
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或 電力行業工程設計丙級以上資質(含丙級) 或 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
2.3應答單位須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4項目經理:具備一級或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建安B證),在本單位注冊且承諾履約期間更換項目經理需甲方同意。
2.5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文件或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2.6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在最近三年沒有出現投標承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7省外企業需在陜西省建筑市場一體化平臺(陜西建設網)企業庫中可查詢;
2.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響公平性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2.9接受聯合體應答。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