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房·美麗白沙一期、二期項目園林綠化景觀
工程施工”招標答疑(1)
各投標
現將各投標單位的答疑文件,答復如下:
1、根據銀發2019[41]文件,已經取消開戶許可證,原件審查時是否不需要提供。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
2、招標文件P13頁10.4投標文件電子版的內容已經包含了P11頁3.6.4內的投標報價文件電子文檔壹份及P194頁商務部分的E.3--E.6。是否只提供一份U盤電子版一份即可?
答: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須同時遞交投標文件電子版一份U盤電子版一份(包含商務標部分/技術標部分/投標函部分)。
3、招標控制價是否可以提供暫估材料的具體工程量?若不提供暫估價材料的工程量是否對這些材料的暫估工程量不做具體要求;
答:提供“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一般計稅法)”表格,工程量依據工程量清單。
4、招標文件第195頁要求投標報價文件提供以下簡易計稅法的文件:“D.2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工程造價匯總表(簡易計稅法)、D.4單位工程費用計算表(簡易計稅法)、E.2 單位工程工程量清單與造價表(簡易計稅法)、E.6 清單項目費用計算表(綜合單價表,簡易計稅法)、F.2 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簡易計稅法)”,該項目用一般計稅法編制的招標控制價清單,請問投標報價文件是不是只需要提供一般計稅法的文件,而不需要提供這些簡易計稅法的文件嗎?
答:只需要提供一般計稅法的文件。
5、根據公示的招標控制價清單進行相關報價的編制中發現:“美麗白沙一、二期園林(景觀)綠化工程(園林、園建)”單位工程的“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一般計稅法)”只公示了材料名稱、單位和暫估單價,沒有公示暫估數量,但公示了“F.1 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一般計稅法)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 101168.22元”。在編制報價過程中,F.4表格中所有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與其在“E.1 單位工程工程量清單與造價表(招標控制價)(一般計稅法)”中對應的清單工程量(不考慮損耗的工程量)的乘積之和(材料暫估總價)為“111783.53元”,與招標控制價清單F.1 表中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差了“10615.31元”。請核實該工程F.1 表中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是否有誤,請公示該單位工程含每項材料(工程設備)暫估數量的“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一般計稅法)”?如果不公示,投標報價中該單位工程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就不能以“101168.22元”為準。
答:本項目招標控制價修改為21832975.96元,工程量清單以2019年11月26日發布的修正版為準,原工程量清單作廢。
6、招標文件P10“開標時要求提交的證書及證明原件”中對技術負責人學歷證原件不做要求,與招標文件P33頁“原件與復印件查驗標準”中“原件與投標文件投標函中所附技術負責人職稱證和學歷證復印件內容一致,否則為不合格投標人。”相沖突,請問是否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為準”,技術負責人不要求學歷證原件?
答:開標時要求提交的證書及證明原件以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為準。
7、招標文件P10頁證書及證明原件11條無在建證明是否只有省外企業需要提供?
答:按招標文件提供。
8、投標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4.1.1 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一起包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是所以文件正副本包裝在一起。還是投標函正副本、商務標正副本、技術標、分別把正副本包裝在一起
答:商務標部分/技術標部分/投標函部分/投標文件電子版分別單獨密封包裝,包裝封面需分別標注商務標部分/技術標部分/投標函部分/投標文件電子版,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9、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時。
10、開標時間為: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時。
11、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6日下午17:00。
監管部門: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