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漫灣電廠2020-2021年碼頭及船只運行管理,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0-2021年碼頭及船只運行管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云南省臨滄市云縣漫灣鎮漫灣電廠。
2.2 服務內容:對碼頭及船只開展日常巡視檢查、安全值守,并提供船舶駕駛服務。
2.3 服務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對碼頭及船只開展日常巡視檢查、安全值守,并提供船舶駕駛服務:(1)負責碼頭及船只的安全守衛、日常檢查、清潔,對船只物品進行清潔維護、檢驗代辦、安全隱患檢查處理等日常管理工作;(2)負責船只駕駛工作(含庫區漂浮物清理時,清漂船駕駛)。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審核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可參加投標。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的業務范圍至少有船舶管理、提供船員服務、物業管理等其中一項業務,需提供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3年內至少1個類似項目實施業績,需提供業績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須具有3年以上的類似工程經驗,近五年以來作為項目經理管理過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項目,并注冊在投標人企業,需提供人員的社保繳存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或聲明材料;技術負責人須具有3年以上的類似工程經驗,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長駐施工現場不得更換,且不得兼任其他項目的管理人員,并注冊在投標人企業,需提供人員的社保繳存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或聲明材料。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一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規成立的,并在境內正式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業);
(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財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截止投標之日,沒有圍標、騙取中標等違反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無嚴重違約、合同欺詐及重大質量問題,并提供相關聲明或證明材料;
(4)擬投入本項目的施工人員須滿足現場施工實際需要,其中投標人須提供不少于4人開展船舶駕駛工作,具體配置為:船長2人(工作經驗不少于3年),輪機長1人,船員1人,人員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證書》、《內河船舶船員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等資質證書,須提供人員的資質證書及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材料(詳見技術規范書);
(5)投標人須為未被國家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單位;
(6)投標人須為未被=瀾滄江公司列入“黑名單”的單位。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登陸平臺進行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4.1.1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2019年11月8日9:00時起至2019年11月13日17:00時止(北京時間)。
=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