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湘鄉JSZB2019022
各投標
一、提疑內容及回復:
1.提疑內容:我司同時參與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園區提質改造項目(第一標段)和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園區提質改造項目(第二標段)的投標,但是開戶許可證和造價師原件都只有一份,請問另一個標段是否可以用復印件加蓋公章代替?
回復:詳見本補充、答疑備案第二條第1點要求。
2.投標函附錄“13.技術標準和要求”填寫“以簽訂的正式合同約定為準”是否可行?如不行,請明確該怎么填寫?
回復:請閱讀招標文件并按招標文件內容填寫。
3.材料價格采用哪一期信息價?
回復:請按招標文件投標報價說明要求。
4.招標人發布的《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中同一種植物有多個價格,因未明確規格及型號,易造成錯亂,請提供能區別不同規格及型號的《F.4表》。
回復:同一名稱苗木有多種規格,請詳見施工圖紙并分別報價。
5.招標人發布的《園區提質改造項目-大將路沿線工程》中《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暫估的材料單價只適用于該單位工程,還是對本項目所有單位工程里相同名稱的材料都適用?
回復:該標段由多個工程組成,單位工程的暫估材料單價都只適用于該單位工程。
6.招標人發布的《園區提質改造項目-其余路段沿線》中《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暫估的材料單價只適用于該單位工程,還是對本項目所有單位工程里相同名稱的材料都適用?
回復:該標段由多個工程組成,單位工程的暫估材料單價都只適用于該單位工程
7.招標人發布的《紅侖工業園污水廠周邊綠化工程》中《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暫估的材料單價只適用于該單位工程,還是對本項目所有單位工程里相同名稱的材料都適用?
回復:該標段由多個工程組成,單位工程的暫估材料單價都只適用于該單位工程
8.招標人發布的《園區提質改造項目-大將路沿線工程》工程《F.4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及調整表》中紅花槐有兩個單價,而第21、34條清單紅花槐項目特征描述完全一致,如何區分,請明示。
回復:該標段由多個工程組成,單位工程的暫估材料單價都只適用于該單位工程
9.招標文件第72頁“3.15.1 人工工資單價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確定,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而(湘建價〔2019〕130號)中并未載明最低工資標準,請問最低工資標準是否是以湘建價〔2017〕165號文中規定的最低工資單價為標準?
回復:詳見本補充、答疑備案第二條第3點要求。
10.請問《園區提質改造項目-大將路沿線工程》、《園區提質改造項目-其余路段沿線》、 《紅侖工業園污水廠周邊綠化工程》、《紅侖工業園污水廠臨時道路工程》分別按什么專業工程取費?市政道路還是園林(景觀)綠化工程?
回復:請按項目編碼和項目名稱分別計取費用。
11.根據招標清單而知,編制招標清單采用的是睿特造價軟件,而招標文件中寫明投標報價文件制作時所用的計價軟件采用通過省住建廳測評合格的軟件即可,但由于軟件差異,睿特軟件導出的招標清單F.1 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中材料暫估價沒有顯示金額,若采用智多星軟件編制,導出的表格材料暫估價一行會顯示出金額,請問是否可以采用除睿特外的其他軟件編制嗎?若采用不同的軟件編制,是否允許軟件之間所導出表格的差異,還是F.1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是否與上限保持一致即可?
回復: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
二、招標文件補充內容
1、請所有同時參與兩個標段投標的投標人,將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但無法同時提供兩個標段的企業相關證書原件放在第一標段原件袋內,第二標段原件袋內放加蓋投標人公章的企業相關證書復印件及其情況說明(格式自擬),評審過程中由監管部門將第一標段評審完的原件交由第二標段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審。
2、兩個標段的關鍵崗位人員不得重復,一旦發現關鍵崗位人員重復的,將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
3、招標文件P29第2.1.4條款中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文件)“6、投標報價中最終體現的人工工資單價不低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最低人工工資單價”修改為“投標報價中最終體現的人工工資單價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確定”。
4、招標文件P72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3.15.1 條款“人工工資單價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確定,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修改為“人工工資單價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確定。”。
注:招標文件相應內容均按本備案通知做相應修改,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