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內容:
本項目的計劃交貨日期由:
預計在2020年10月1日開始交貨,到2021年6月30日全部交貨。
投標人應對該供貨期內的供貨能力做出承諾,并提供分月供貨初步進度計劃安排。最終交貨期以招標人書面正式通知為準變更為:
預計在2020年8月1日開始交貨,到2021年5月31日全部交貨。
投標人應對該供貨期內的供貨能力做出承諾,并提供分月供貨初步進度計劃安排。最終交貨期以招標人書面正式通知為準 。二、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 /
三、
地
電
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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