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具有經營范圍許可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注:如 或股份 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參加投標,該 需提供總公司授權該 參加投標、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等一切相關事務的授權書、及投標代表授權委托書,授權書需明確分支機構的權限范圍,并提交其總公司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和 的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2.2 本次招標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投標,若代理商投標,須提供制造商授權代理商參與本項目的授權函;若制造商和被授權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則制造商和被授權代理商的投標均作否決處理;如果同一品牌制造商授權的多個代理商參與投標,則該品牌制造商的各家代理商的投標均作否決處理)。
2.3 業績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有一個磁懸浮冷水機組設備銷售合同。(備注:1、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首頁、合同標的、合同金額、簽字蓋章頁、簽署日期)及至少一張合同對應的發票復印件或稅務系統發票信息查詢截圖作為證明文件,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續簽訂的單項合同或采購訂單、付款發票等證明項目已發生的證明文件。2、合同是指供貨方為投標人的銷售合同,生產制造商對代理商的銷售合同不計算有效項目經驗。)
2.4 財務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在最近三年沒有出現招標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5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掛靠、轉包或分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