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為三證合一的企業,需提供證明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憑證);
2.2 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3 具備國家電力監管部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要求許可類別和等級為:承裝類四級及以上資質、承修類四級及以上資質
2.4 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
2.5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有效期內的“三類人員”A類證書,需提供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任命文件。
2.6 項目經理具有機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具備有效期內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2.7 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且具有有效期內的“三類人員”C類證書,與其他人員不可復用。
2.8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應答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2.9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