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省道安全隱患及提升公路PQI值整治(中修和預防性養護)工程(第二次)、G245線峨眉山市和平橋至觀音橋段中修工程、G245線峨眉山市汪壩村至和平橋段中修工程的質疑答復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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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潛在投標人:
針對各投標人在網上對本項目招標文件提出的問題,作如下回復:
- 問題一:業績要求已完成1 個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 2017年10月01日至今,開工并竣工完成1個單個合同及結算金額不低于 2400萬元大中修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大中修公路工程總承包業績,是提供的業績項目名稱里面有大中修幾個字才算可以嗎?若是,四川只有幾十家公司項目名稱里包含大中修的業績,明顯是排斥潛在投標人。大修,中修,不是大中修,是否又符合要求?
回復:項目名稱中無法體現大中修,項目業績施工內容符合大修或者中修工程實施內容均可。根據《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川交發(2019)32號】,業績要求不存在明顯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形。
- 問題二:改建,改造,改善、恢復工程這些施工總承包是否也符合要求?因為這些也是在原有的公路基礎上對毀壞的進行改修建。
回復:請各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 問題三:招標文件中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市級、省級以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的業績中標候選人公示(或評標結果公示)截圖。由于我公司的業績是西藏自治區的公路業績,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于2021年才開始運行,在此之前中標的業績公示都在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官網上呈現。請問:我公司在本次投標中提供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官網的中標公示截圖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是否會被廢標?
回復:請各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 本項目招標文件其余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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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峨眉山市交通建設和運輸中心
& &&&&&&&&&&&&&&&&2022年10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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