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7、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8、供應商具有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因目前全國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管理體系改革,對已到期的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視同繼續有效)。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