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靈泉煤礦、鐵北煤礦綠色礦山建設技術服務項目已由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服務地點:扎賚諾爾區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靈泉煤礦、鐵北煤礦。
2.2 規 模:靈泉煤礦390萬噸/年,鐵北礦360萬噸/年,編制“綠色礦山建設”相關方案和報告。
2.3 標段劃分: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靈泉煤礦、鐵北煤礦綠色礦山建設技術服務項目
2.4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60日內完成相關方案、報告編制工作;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靈泉煤礦、鐵北煤礦列入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名錄。
2.5付款方式:招標人無預付款,雙方簽訂合同,投標人完成報告編制并被列入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名錄,經招標人相關部門確認,并收到投標人提供對應的增值稅(國家法定稅率)專用發票后,招標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額。
2.6 招標范圍: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申報評估遴選及動態管理要求》、《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持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辦發(2025)24號)等相關要求,確保我礦按照國家、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初步設計、礦區生態修復、生態環境保護、 水土保持、植被恢復、安全生產等方案設計,建設礦區環境生態化、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范化和礦區社區和諧化的綠色礦山,開展評價,提供技術服務,有效指導靈泉煤礦、鐵北煤礦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并編制《靈泉煤礦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靈泉煤礦綠色礦山建設階段性自評估報告》、《鐵北煤礦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鐵北煤礦綠色礦山建設階段性自評估報告》各8套紙質膠裝版及電子版1份;*因該項目資金出處不同,為實現統招分簽,投標人須嚴格按照《分項報價表》格式進行報價,該報價含完成該項目所需所有費用如食宿費、交通費等,詳見《分項報價表》及技術規范書附件一。
分項報價表
序號 |
需求單位 |
采購內容 |
本項服務費 |
1 |
靈泉煤礦 |
《靈泉煤礦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靈泉煤礦綠色礦山建設階段性自評估報告》各8套紙質膠裝版及電子版1份。 |
萬元(含稅) |
2 |
鐵北煤礦 |
《鐵北煤礦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鐵北煤礦綠色礦山建設階段性自評估報告》各8套紙質膠裝版及電子版1份。 |
萬元(含稅) |
*本表內序號1-2“本項服務費”合計金額(含稅): 萬元(以此價格作為評標價格);*開標一覽表價格應與此價格保持一致。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詳情請聯系13810007781)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甲級資質新證或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類別為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舊證。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一份編制“綠色礦山”類評估報告服務業績合同。
注: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須包含合同首頁、業績內容證明頁、簽字蓋章頁等內容,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委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水工環類高級職稱證書(如證書未體現專業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且須提供所在投標單位的近一年內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或與投標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備注:近一年是指2024年1月1日及以后連續3個月)。
3.2.4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不接受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5年8月27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9月3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會員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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